关于我院“对非城镇户籍育龄夫妇开展生育关怀援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31 咨询医生
为了关注广大农村夫妻生殖健康状况,为更多的农村不孕不育夫妻提供服务,减轻他们就医的经济负担,四川省生殖健康研究中心附属生殖专科医院于2017年1月1日-2月15日启动“生育关怀●情暖不孕家庭”援助活动,特别对到我院诊治不孕不育的非城镇户籍夫妻提供医疗援助,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援助对象:通过网络或电话预约,于2017年1月1日—2017年2月15日初次到院就诊的非城镇户籍不孕不育患者。
二、援助金额及具体办理方法:
1、凡是在活动期间通过网络或电话预约到院就诊的非城镇户籍患者,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医疗交费发票,医院给予一定的医疗援助,援助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具体援助方法如下:
门诊医疗费用:按门诊交纳医疗费用的 20%给予援助(药费除外),累计不超过300元;
住院医疗费用:按出院结算发票金额的 20% 给予援助(药费除外),累计不超过500元。
2、办法援助程序:患者在诊治安排结束后,凭交费发票、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医院办公室报销。
3、参加本活动的非城镇户籍住院患者,除了享受以上援助,出院结帐后,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出院结帐发票、长途公共汽车票或火车票到医院办公室可报销患者本人单程公共交通车费一次。
温馨提醒:享受优惠须通过网络或电话预约报名,并于2017年1月1日-2017年2月15日期间来院就诊才可享受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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